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,加大对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,确保国家租购并举的住房政策落到实处。贯彻落实好住建部提出“各地租房提取金额必须比去年同比增长20%以上,租房提取金额占提取总额的比例不宜低4%。”的规定,进一步减轻职工租房资金支出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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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3年5月1日起,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房提取额度由现行5880元提升至每年每户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,具体提取额度视当地实际租金水平与房屋面积情况而定。
注:当年不申请提取的视为放弃,提取额度不累计计算。
联系方式:
芒市管理部0692-2214827
瑞丽管理部0692-4115908
梁河管理部0692-6161428
盈江管理部0692-8114758
陇川管理部0692-7173071
《通知》原文如下▼
来源: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